中央檔案館9日公佈了日本戰犯鵜野晉太郎的侵華罪行自供提要。
  據鵜野晉太郎1954年8月筆供,他1920年生於日本廣島縣。1941年4-9月作為日本第39師團第232聯隊士兵到湖北漢口,其後回日本。1942年4月-1945年5月,在湖北任第232聯隊任職。1945年5月任第232聯隊設營軍官。同年8月被蘇軍俘虜。
  重要罪行有(節選):
  1942年5月下旬,於湖北鐘祥縣郭劉灣,“將該村中國人民房屋10棟(30間)放火全部予以焚毀。”又“將該村居住的中國農民1名,加以逮捕(40歲左右,男),以新四軍戰士的嫌疑者為藉口,我命令部下分隊長中田伍長,進行灌水刑訊後,我將他砍殺”。
  1943年2月-3月,在湖北省當陽縣仙人砦尹家西側,“放射小赤筒及中赤筒(都是噴嚏性瓦斯,放射量不詳),使抗日軍陷入混亂後,用步槍、炮射擊而挫折了正義的反擊,整個期間屠殺了200名戰士”。
  1943年10月下旬,在湖北省當陽縣,“以熊家坡村及該地東側高崗做為目標,我投射了50顆中赤筒(噴嚏性瓦斯)”,“使該村約20棟的住戶百名以上的中國人民遭受被害”。
  1943年11月中旬,在湖北省枝江縣,“逮捕了1名抗日軍輜重連戰士(25歲左右,所屬13師和18師),將被害者手足綁上,身上背著迫擊炮彈匣一箱沒有動,就那樣的踢入小河內淹死了。”
  1944年4月,在湖北省當陽縣熊家坡,“在聯隊長命令之下,將在第一線盤踞的各大隊逮捕押來後監禁中的抗日軍戰士5名(20歲乃至25歲左右,所屬37師及132師)和抗日軍情報員2名(30歲左右)做為4中隊訓練新兵刺殺的活靶,將活人刺殺了。我在這一屠殺中,親自砍死1名抗日軍情報員”。據新華社  (原標題:鵜野晉太郎侵華罪行 自供提要公佈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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